您现在的位置:
发布时间:2022-06-09 18:14:20
同意赔5倍后又反悔 4月11日,王先生在百盛太阳宫店地下一层超市内购买400多元商品,回家后才发现其中价值376元的饼干、饮料已过期多天。王先生找到超市负责人,双方协商后,超市方面答应赔偿1800元。王先生告诉北京晨报 超市称最多赔2500元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律师说法 知假买假也受法律保护 昨天采访中,王先生并不否认自己知假买假的身份。北京李建成律师事务所的张雪东律师称,去年初最高法颁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律师就此解释称,虽然知假买假主观上为了牟利,但客观上确有净化市场的效果,对于打击无良商家、抑制制假售假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仅依靠监管部门的自身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因此,售卖过期食品还和消费者"讨价还价”,百盛超市的做法很可笑。 北京晨报96101现场新闻 线索:辰先生 |